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現就我市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報送2020年1月份經濟形勢月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經濟形勢月報的單位范圍是在我市注冊的所有本地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在我市辦理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的分支機構的外地入青勘察設計單位。
二、工程勘察設計經濟形勢月報表綜合平臺報送。根據《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勘察設計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起,勘察設計行業經濟形勢月報將在綜合平臺行進行報送。各勘察設計單位要認真重視,加強報送意識。
三、本月報表報告期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月19日。2019年的數值不再累計,要清零。
四、自2020年1月份起,平臺增加了部分報送指標,系統將在1月20日修改完成并開放報送界面,企業可在1月20日后報送1月報表。考慮1月份報表報送時間與春節假期重疊,2020年1月份經濟形勢月報可在2020年2月5日前完成報送。
報送方式為:
在“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地址:http://sjw.qingdao.gov.cn/)的右側找到業務辦理模塊中的市建設市場監管與信用信息綜合平臺,點擊進入該平臺首頁進行登錄操作,具體使用方式詳見勘察設計經濟運行分析用戶使用幫助(附件1)。
三、各單位統計工作負責人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的,應及時通過電子郵件和電話的方式告知青島市勘察設計協會。
四、對于不及時上報或編報虛假數據的勘察設計單位,將記入青島市勘察設計管理誠信記錄,情節嚴重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對統計工作表現差的勘察設計單位將責令限期改正,在誠信評價系統中予以扣分,每個統計年度內第一次有統計方面不良行為記錄的扣5分,第二次以后的每次扣10分,并給予通報批評,對于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山東省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規定進行處罰,“未按照規定向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統計報表和信用檔案信息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一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嚴重者將和資質管理、年度檢查和單位評優相掛鉤。對于不及時上報或編報虛假數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將按照《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山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審查機構管理標準》的規定,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扣除相應考核分值。同時,各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出現不良記錄的相關單位納入行業管理、質量管理和市場管理的重點監管范圍。
聯系電話:85931913;8573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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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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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勘察設計經濟運行分析用戶使用幫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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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經濟形勢月報主要指標報送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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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