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勘察設計協會啟動創新型優秀企業、創優型企業和優秀企業家評選工作
為貫徹全省勘察設計工作會議精神,樹立勘察設計企業典型和杰出領軍人物,推動創優爭先,進一步促進全省勘察設計行業健康發展,省勘察設計協會日前啟動了創新型優秀企業、創優型企業和優秀企業家評選工作。其中創新型優秀企業評選條件為:企業綜合實力強,經濟效益佳,在管理創新、科技創新方面成績顯著,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3年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且未發生過質量安全責任事故;近5年企業每年科技活動費用支出占當年總營業收入比重為2.5%以上;企業信息化建設水平和科技成果轉讓收入位居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前列;近5年獲得過全國優秀勘察設計獎,或全行業、省(部)級和勘察設計協會優秀勘察設計一等獎。 創優型企業評選條件為:通過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發展勢頭強勁,業績增長較快,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3年無不良行為信用記錄且未發生過質量安全責任事故;近5年營業額年均增長幅度達到15%,且企業信息化建設處于本地區、本行業先進水平;近5年獲得過省(部)級或勘察設計協會優秀勘察設計二等獎及以上獎項。優秀企業家(院長)評選條件為:在企業(勘察設計院)擔任正職負責人5年及以上(不足5年的,任現職前需擔任副職5年以上);愛國愛崗敬業,守法經營;所領導的企業(勘察設計院)2012年主要經濟指標位于本地區、本部門領域前列;熱心于行業發展和社會公益活動,在行業內享有良好聲譽。被評為創新型優秀企業和創優型企業的單位正職負責人符合上述條件的,同時授予優秀企業家(院長)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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